关于召开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旅游观光车客运
来源: 更新整理时间:2018-07-02 08:46:43 信息浏览 次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关于召开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旅游观光车客运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河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及《河北省价格听证目录》等要求,受承德市物价局委托,县物价局拟定于2018年7月底组织召开听证会,对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旅游观光车客运价格进行简易听证,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关于召开河北丰宁国家森林公园千松坝景区旅游观光车客运价格听证会的公告(一)
一、听证会参加人11人,由消费者、经营者、相关部门及指定参加人构成。其中:
1、消费者代表7人:通过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的形式产生(名额不满的情况下由县消费者协会推荐)。自愿报名的同志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县物价局三楼物价股报名。截止报名日期为2018年7月3日,联系电话:8034985、8012524(传真)。
2、经营者代表1人:由丰宁满族自治县七环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推荐。
3、相关部门及指定参加人3人:旅游局1人,由县旅游局推荐;人大代表1人(由县人大推荐);政协委员1人(由县政协推荐)
二、听证会参加人选取要求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
(二)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三)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经济政策;
(五)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丰宁满族自治县物价局
2018年6月28日